當有人問:真主在“哪里”時,我們該怎么回答?
對此,埃及教法判令委員會的答復是:假若提問者的動機是想獲得真主本體的方向和位置而發(fā)問的話,那么,對該問題的回答必然導致給清高的真主定方位。所以,我們說,用“哪兒或哪里”這個方位疑問詞來詢問真主尊嚴的本體,是不恰當?shù)?。因為,事物的方位只是一種暫時的,相對的關系。即便某物位于中間位置,我們也只能說,該物與某物相對來說,處于中間位置。例如,當我們說:天在上,意思是說,天相對于人類來說處于上面,但是天相對于比它更高的物體來說則處于下位。
既然方位是一個暫時而又相對關系,那么,用方位疑問詞來詢問真主的尊嚴本體,是不恰當?shù)?。因為清高的真主,他“不似象任何物”。這正如真主在《古蘭經(jīng)》中所告訴我們的那樣——“任何物不似象他,他確是全聰?shù)?,確是全明的。( ?????? ?????????? ?????? ?????? ?????????? ?????????? )”(41:11)。作為人的我們,不應當以那些在腦海中注定會產(chǎn)生形狀和形象的詞匯,去想象真主清高的本體。因為這樣做,很可能導致將真主比擬為世間的某種被造物,而這對我們的信仰來說是很危險的。因此,我們應當思考真主全能的跡象和他偉大創(chuàng)造的明證,強化我們對真主的信仰。
作為穆斯林,我們應當誠信清高的真主是必然的存在。所謂真主是“必然的存在”的意思是:真主絕不會是虛無的,真主自始至終都必定存在。他的存在是自為的存在,無需要借助其它原因而存在。也就是說,任何事物都不會影響到真主的存在。因此,人的理性難以想象,時間和地點可以對真主的存在和德性有絲毫的影響。
作為穆斯林,我們堅信真主是無始的,原有的。即,穆斯林堅信真主具有無始無終的屬性。他的無始和原有意味著,在他存在前,絕沒任何存在。這樣說的依據(jù)是真主說:“他是前無始,后無終的,是極顯著極隱微的,他是全知萬物的。( ???? ????????? ????????? ???????????? ???????????? )”(57:3)
對此,穆圣先知說:“你是前無始,后無終的,在你之前,沒有任何物存在?!保ㄓ梢连斈磕滤沽謧魇龅慕∪ビ枺?
真主無始無終的德性,否定了真主的存在是由無到有,或則說,在他存在前,有其他物的存在。因此,真主的無始無終,否定了在他之前,有任何被造物的存在。
同樣,真主的所有德性也是無始無終的,這些德性不隨著事物的變化而發(fā)生變化。但是,確認真主具有方位的屬性,就必然意味著真主的這一屬性是可變更的。也就是說,真主只有在創(chuàng)造出世界之后,從相對于世界的方位來說,他才被形容為是高于世界的,和位于世界上方的主宰。而在世界被真主所創(chuàng)造出來之前,真主并不位于高位和上方,因為相對于世界的下位和下方還尚不存在?;诖?,那么,真主是至高的和至上的屬性,就不再是無始無終的屬性,而是后來,在世界被創(chuàng)造后才產(chǎn)生的,而這與真主無始無終的本質屬性是完全不符的。
同樣,穆斯林誠信清高的真主不同于被造的萬事萬物。真主在本質上,不同于任何被造物。這一屬性否定了真主是物質的、是偶性的、是抽象的、是具體的、是依附的他物的。因為,如果真主是某一物質,那必定是占據(jù)空間的;如果是某一偶性,那必定是要依賴他物而存在的;如果是抽象的,那必定有具體物分屬其下的;如果是具體的,那必定還有更具體,更細小之物分屬其下的。
這時,假若惡魔讓人在腦海中想到:主宰既不是物質的,也不是偶性的;既不是抽象的;也不是具體的,那真主的本質究竟是什么呢?
那你就回答說:真主的本質惟有真主至知。(參閱《焦海里教義學注釋》第111頁)
真主說:“任何物不似象他,他確是全聰?shù)模_是全明的。( ?????? ?????????? ?????? ?????? ?????????? ?????????? )”(41:11)。
據(jù)艾布·本·卡爾拜傳述說:當時麥加的不信道者問穆圣說:穆罕默德啊,說說你的主宰的來源吧?于是真主降示古蘭經(jīng)文說:“你說:他是真主,是獨一的主,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;他沒有生產(chǎn),也沒有被生產(chǎn);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。( ???? ???? ??????? ?????? (*) ??????? ????????? (*) ???? ?????? ?????? ??????? (*) ?????? ?????? ???? ??????? ?????? )”(112:1-4)
因為凡是被生產(chǎn)之物,都將死去;凡是死去之物,都將被新生物取而代之。而真主不死,也不被新生物所取代。“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?!保?12:1-4)
穆圣說:“沒有什么象真主;也沒有何物可以匹敵他;任何物不似象他?!保ü四贰督∪ビ栄a錄·《忠誠章》的注解》第二卷589頁,哈克姆對這段圣訓的評定是:這是段傳述系統(tǒng)健全的圣訓。)
由此可見,真主對自己的描述,以及穆圣先知對真主的表述,都否定了同真主本體和屬性不相符合的任何缺陷和可比擬性。也因此,信士大眾的理解是:真主同所有被造物完全不同。
基于此,不可以用被造物的特性來描述清高的真主;也不可以用形容被造物的屬性來詢問真主;也不可以為知道真主的方位,而用“在哪兒”這樣的方位疑問詞來詢問真主。只可以為了解真主尊嚴的國權,了解真主的天使而問“在哪兒”,或者詢問那些被造物的方位屬性時說“在哪兒”這樣的問句。
也正是基于此,要對經(jīng)訓明文中從表面含義看,有方位指向的“在哪兒”這個詞加以注解和解釋。
真主確是至高的主宰。他確是全知的。
(侯賽因譯自《教法判令大百科》第一巻,24頁-26頁)